36.中国学生甲与日本学生乙系美国某大学同学,两人的共同经常居所地为美国某州。自 2019 年暑假,两人相约到中国西部自驾旅游。旅行途中,由于驾驶员甲的失误,汽车撞向路边的大树,并导致乘客乙严重受伤。乙遂向中国某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果双方约定适用中国法,中国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为什么?
答案及评分参考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
1.C 2.D 3.B 4.B 5.D 6.B 7.D 8.B 9.B 10.C 11.A 12.C 13.A 14.D 15.D 16.D 17.A 18.D 19.B 20.D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
21.BDE
22.ACE
23.AD
24.BC
25.ABC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 4 小题,每小题 3 分,共 12 分。
26.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是指法院在依自已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某一外国法作准据法时,因其适用的结果与法院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基本道德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以及在应请求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或仲裁裁决时如予以承认和执行的结果也会出现这种抵触,从而可以拒绝或排除适用该外国法和拒绝加以承认和执行的一种保留制度。
27.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是指外国自然人或法人在内国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状况。
28.诉讼费用担保是指外国人或在内国未设有住所的人在内国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被告的请求或依内国法律的规定,为防止其滥用诉讼权利,或防止其败诉后不支付诉讼费用,而由内国法院责令原告提供的担保。
29.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合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将来可能发生的国际商事争议交付仲裁解决的一种书面协议。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 4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24 分。
30.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16 条规定:代理适用代理行为地法律,但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民事关系,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律。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委托代理适用的法律。
31.
(1)外国法人在自行终止或被法人国籍国解散时,其用所有权的归属问题不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而应依其属人法解快。
(2)在涉外遗产继承问题上,有的国家对遗产不分动产与不动产,概依被继承人的属人法处理,而排斥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
(3)无主土地上的物的物权,一般主张依占有者属人法处理。
(4)国家财产,适用该财产所属国家的法律,而排除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
32.
(1)船舶相撞,或者船舶与海上设施碰撞所发生的侵权行为,如果侵权行为在公海上发生,适用法院地法,如果侵权行为发生在领海上,一般适用领海国法律即侵权行为地法。
(2)发生在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无论该船舶处于公海或某国领海,多主张适用旗国法。但是,如果船舶处于他国领海之内,并且该侵权行为影响领海国的利益,则适用领海国法。
(3)因海上运送事故致旅客死伤、货物毁损所发生的侵权行为.依合同准据法来解决运送人的责任问题,但旅客安全常受到许多国家的强制性法律的保护.这种法律不得在合同中运用法律选择条款加以规避。
33.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35 条规定,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至于国家或集体是以最后继承人权利取得无人继承财产还是依先占权取得无人继承财产,中国尚无明确规定。
五、论述题:本大题 10 分。
34.
(1)请求承认与执行的必须是民事判决这里所指的民事判决也包括商事判决在内。
(2)原判决国法院必须具有合法的管辖权。
(3)外国法院判决已经生效或具有执行力。
(4)外国法院进行的诉论程序是公正的。
(5)外国法院的判决必须是合法取得的。
(6)不存在诉讼竞合。
(7)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不违背内国公共秩序。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 2 小题,每小题 12 分,共 24 分。
35.
(1)这一问题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先决问题。先决问题又称附带问题,是指法院在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讼问题时,得以首先解决另一个问题为条件,这时便可把该争讼的问题称为本问题或主要问题,把需要首先予以解决的问题称为先决问题。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 12 条规定,涉外民事争议的解决须以另一涉外民事关系的确认为前提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该先决问题自身的性质确定其应当适用的法律,即以法院地国家的冲突规范来确定先决问题的准据法。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24 条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则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本案中,夫妻双方没有协议选择可以适用的法律,又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但是夫妻双方拥有共同国籍国韩国,因此应适用韩国法解决夫妻财产问题,将登记在甲名下的财产视为甲的个人财产。
(2)本案被继承人甲未留遗嘱死亡,因此本案属涉外法定继承的情形。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31 条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本案中,被继承人死亡时的经常居所地为中国,因此应适用中国法解决动产汽车的继承问题。位于上海的房屋
和位于韩国的房屋,因其属于不动产,因此应分别适用中国法和韩国法解决继承问题。
36.
(1)应适用美国法解决上述争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44 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本案中,侵权行为地是中国,但是双方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美国,因此应适用经常居所地美国法解决侵权问题。
(2)应适用中国法解决争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44 条规定: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本案用,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如果双方当事人协议选择中国法,因此法院应当适用中国法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