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4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法律文书写作试卷
(课程代码 00262)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1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0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制作法律文书多采用的叙写方法是【 】
A.顺叙
B.补叙
C.倒叙
D.插叙
2、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正本的正文部分包括提请处理的事由、法律依据、提请复查的意见和【 】
A.标题
B.具体理由
C.编号
D.转递机关
3、民事上诉状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上诉请求与【 】
A.上诉理由
B.署名
C.致送机关
D.日期
4、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前,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时制作的法律文书是【 】
A.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
B.责令改正通知书
C.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D.行政处罚决定书
5、法律文书程式化的表现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结构固定化;二是【 】
A.用语成文化
B.用语拟人化
C.用语夸张化
D.用语形象化
6、依据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行政执法法律文书可以分为叙述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填空式文书和【 】
A.听证类文书
B.复议类文书
C.笔录式文书
D.处罚类文书
7、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意见书的正文包括要求复议的事项、要求复议的理由、提出复议的要求和提出复议的【 】
A.法律依据
B.案号
C.受文单位
D.附注
8、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庭辩论阶段所作的系统性发言是【 】
A.公诉意见书
B.代理词
C.起诉意见书
D.辩护词
9、笔录的内容必须实事求是,要求【 】
A.采用倒叙方法叙写
B.语言夸张
C.采用拟人方法叙写
D.客观真实
10、唐代的科举取士中增添了“试判”的内容,规定了“试判三则”,提高了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文书【 】
A.“剂”的地位
B.“判”的地位
C.“供”的地位
D.“两辞”的地位
11、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决定书的案号应写为【 】
A.X 号( )取保字[20XX]X 公
B.取保字[20XX]X 公 X 号
C.X 公( )取保字[20XX]X 号
D.X 公取保字[20XX]X 号
12、仲裁裁决书的首部包括标题、文书编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 】
A.案情
B.生效时间
C.引言
D.裁决结果
1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案件现场进行勘验、检查,以及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对各类案件勘验物证或现场时,制作的客观文字材料是【 】
A.讯问笔录
B.现场勘验笔录
C.询问笔录
D.法庭审理笔录
14、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证明哪些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并证明其继承活动真实、合法而制作的法律文书是【 】
A.遗嘱公证书
B.合同公证书
C.委托公证书
D.继承权公证书
15、罪犯出监时,监狱填写的记载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的表现和监狱对罪犯表现作出结论的法律文书是【 】
A.罪犯奖惩审批表
B.罪犯出监鉴定表
C.罪犯评审鉴定表
D.监狱起诉意见书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 2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10 分。
16、维持原判用的二审刑事裁定书,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17、简述人民法院行政裁判文书的概念和作用。
三、写作主题:本题 40 分。
18、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20XX 年 X 月 X 日,XX 省 XX 县人民法院由王东平担任审判员、赵婷宇担任书记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张丽诉秦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20XX年 X 月 X 日,XX 省 XX 县人民法院制作了案号为(20XX)X 民初字第 91 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对案件作出判决。案件受理费 XX 元,由秦平负担 XX 元,由张丽负担 XX 元。具体案情如下:张丽的父亲与秦平系邻居,20XX 年 8 月 31 日下午 1 时许,张丽去父亲家,在经过秦平家时,被秦平饲养的狗咬伤,当即被送往 XX 县防疫站打了两针疫苗,之后医生建议张丽去 XX 省疾病控制中心注射免疫球蛋白。9 月 1 日,张丽与秦平一起到 XX 省疾病控制中心注射了 X 针免疫球蛋白,回来后张丽住进 XX 县医院进行治疗,直至 9 月 19 日出院。经医生诊断:张丽多处皮肤撕裂伤伴缺损。左手掌 6 处不规则裂口,手腕背侧 2 处长约 6cm,其余伤口长约 0.5cm 至 4cm 之间,左大腿 4 处不规则裂口,长约 1cm、3cm、5cm、7cm,右小腿 1 处不规则裂口,长约 7cm。上述裂口深达肌肉表层,污染少许,出血较多,部分皮肤及肌肉撕裂伤伴缺损,皮片血供较差,伤口周边可见多个齿痕及出血瘫,红肿明显。对上述事实,张丽和秦平均无异议,因赔偿问题双方产生争议,20XX 年 X 月 X 日,张丽向 XX 省 XX 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张丽认为,由于秦平对狗看管不严,导致自己被狗咬伤,不仅带来了肉体上的痛苦,耽误工作遭受经济损失,更造成了精神上的极大伤害,自己受伤与秦平的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秦平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据此,张丽请求法院判决秦平赔偿以下经济损失:(1)医疗费 3486.47 元;(2)误工费 4200元;(3)护理费 3000 元;(4)住院伙食补助费 300 元;(5)整容费 20000 元;(6)精神损害抚慰金 20000 元,以上合计人民币 50986.47 元,扣除被告已支付的 1800 元,秦平还应赔偿张丽人民币 49186.47 元。秦平认为,张丽未经许可,擅自进入自己圈养动物的范围被狗咬伤,张丽本身有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张丽提出的各项赔偿数额过高,并且不认可整容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张丽向法院提交了 XX 县医院病历、XX 县医院医嘱单及费用汇总清单、XX 县医院医疗机构住院票据等证据,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对证据进行了质证。法院认为,本案是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张丽去自己父亲家,秦平家是必经之地,秦平不能举证证明张丽被狗咬伤是因张丽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故秦平应承担赔偿张丽被狗咬伤造成损失的民事责任。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1245 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6、7、8、10 条的规定,判决秦平赔偿张丽医疗费 3486.47 元,误工费 616 元,护理费 12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 300 元。另外,考虑到张丽身上多处被狗咬伤,手腕背侧、左大腿、右小腿等处留下了永久性疤痕,给张丽带来了精神痛苦,从张丽的年龄、性别及疤痕部位等因素考虑,法院酌定赔偿张丽精神损害抚慰金 5000 元。以上合计应赔偿张丽各项损失为 10602.47 元,扣除秦平已支付的 1800 元,秦平还应支付 8802.47 元。当事人基本情况:张丽,女,36 岁,汉族,XX 县 XX 村村民,住 XX 省 XX 县 XX 村 XX 号。秦平,男,52岁,汉族,XX 县 XX 村村民,住 XX 省 XX 县 XX 村 X 号。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四、写作辅题:本题 20 分。
19、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不起诉决定书。
王小亮系 XX 市 XX 公司员工,20XX 年 XX 月 XX 日 15 时 30 分许,王小亮到 XX 市 XX 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时信用卡被吞,激愤之下用拳头将自动取款机的防爆玻璃、功能键外框砸坏,毁坏物品价值人民币 XXXX元。后王小亮被抓获,并赔偿了经济损失。XX 市公安局 XX 分局对案件侦查终结后,以王小亮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于 20XX 年 XX 月 X 日向 XX 市 XX 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XX 市 XX 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于 20X年 XX 月 XX 日告知王小亮有权委托辩护人等诉讼权利,以及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对王小亮进行了讯问,听取了王小亮的供述和辩解,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XX 市 XX 区人民检察认为,王小亮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75 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已经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且有悔罪表现,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37 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142条第 2 款的规定,于 20XX 年 XX 月 XX 日制作了编号为 XX 检 XX 刑不诉〔20XX〕57 号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王小亮不起诉。 王小亮,男,1985 年 X 月 XX 日生,公民身份证号码 XXX……,汉族,初中文化,住 XX 省 XX市 XX 区 XX 路 XX 号。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于 20XX 年 XX 月 XX 日被 XX 市公安局 XX 分局刑事拘留,于 20XX年 XX 月 X 日被 XX 市公安局 XX 分局决定取保候审。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4 年 4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1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0 分。
1.A 2.B 3.A 4.C 5.A 6.C 7.A 8.D 9.D 10.B 11.C 12.C 13.B 14.D 15.B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 2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10 分。
16.第一层次:首先,概述原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理由和判决结果;其次,概述上诉、辩护的意见;再次,概述检察院在二审过程中提出的新意见。第二层次:首先,写明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肯定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情节是正确的,并列举确凿、充分的证据。其次,写明二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最后,针对上诉理由中与原判认定的事实、证据有异议的问题进行分析、认证。
17.人民法院依照国家颁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参照有关行政规章,审理当事人之间因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争议,在诉讼过程中为处理和解决有关实体问题、程序问题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的总称。人民法院通过行政审判活动,依法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有助于落实人民群众诸多的宪法权利、增强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和法治观念,也有利于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三、写作主题:本题 40 分。
18.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第一部分首部
(一)标题。应当写为: “XX 省 XX 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二)案号。应当写为:(20XX)X 民初字第 91 号。
(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和住所。(四)案由、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和开庭审理经过。
第二部分正文
(一)事实。首先写明当事人双方的诉辩意见,然后写明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二)理由。写明对当事人诉讼请求是否支持的评判。(三)裁判依据。写明判决援引的法律依据。(四)判决主文。
第三部分尾部
(一)迟延履行责任告知。
(二)诉讼费用负担。
(三)上诉权利告知。
(四)落款。包括独任审判员署名、日期、书记员署名。
四、写作辅题:本题 20 分。
19.不起诉决定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第一部分首部
(一)标题。应当写为: “XX 市 XX 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二)案号。应写为: “XX 检 XX 刑不诉(20XX)57 号”。
(三)被不起诉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写明被不起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决定机关等。
(四)案由和案件来源。应当写明被不起诉人姓名、案由,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的简要经过。
第二部分正文
(一)案件事实。应当写明指控被不起诉人的犯罪事实,以及作为不起诉决定根据的事实。
(二)不起诉的理由、法律依据和决定事项。叙写不起诉理由应当注意法定性、针对性,理由必须充分。法律依据应当写的明确具体。决定事项应当写明:决定对王小亮不起诉。
(三)告知事项。
第三部分尾部
(一)署名。写明人民检察院名称。
(二)写明日期,加盖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