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18 人气: 作者:
各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
根据《成都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2025年修订)》(成师院政字〔2025〕90号)要求,现将2025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2024届、2025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生。
二、申请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以下简称各办学单位)务必于2025年9月12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完成初审:对本单位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毕业生数据进行最终确认。
2.提交材料:按要求将初审合格的材料统一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审核。
(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学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2.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较好地掌握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3.具有从事学术研究或者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初步能力。
4.完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 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5.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必须达标,且毕业论文(占60%)和答辩(占40%)折合成绩不低于70分。
6.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论文需通过学位论文评审小组专家审核通过,且成绩合格。
7.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生,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起,至申请学位前。非英语专业学位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60 分为合格;英语专业学位外语考试语种为日语,60 分为合格。
非英语专业认可下列三种英语考试成绩:
(1)参加成都师范学院举办的学位英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2)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 分及以上;
(3)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取得三级或三级以上笔试合格证;
英语专业认可下列外语考试成绩:
参加成都师范学院举办的学位外语(日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学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被认定为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2.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毕业证书;
3.攻读期间存在依法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4.超过申请学士学位规定年限的;
5.学位授予单位规定不能申请学士学位的;
6.因违反校纪校规而造成严重后果者。
四、学士学位申请材料及填写要求
(一)纸质材料
(二)电子材料
(三)未完整提供上述材料,导致无法核对信息、申报学信网,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学士学位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1.整理材料:专升本毕业生需备齐所有要求的电子材料。
2.创建文件夹:新建一个文件夹,将所需所有电子材料放入其中。
3.规范命名: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姓名+专业名称+身份证号(例如:张三 汉语言文学 513121********025679)。
4.提交方式:将命名规范的电子材料文件夹发送至所属办学单位;纸质材料同步提交至所属办学单位。
(五)办学单位材料初审与报送要求
1.初审材料:各办学单位对收到的学士学位申请电子及纸质材料进行初审。
2.整理打包:对初审合格的电子材料,统一使用 WinRAR软件进行压缩打包。
3.规范命名:压缩包命名格式为:2025年下半年XX学院/校外教学点(办学单位)学士学位申请材料(请将“XX学院/校外教学点”替换为本单位规范名称)。
1.电子材料于2025年9月12日12:00前发送至成都师范学院成教办办公邮箱:jjy66772156@cdnu.edu.cn。
2.纸质材料邮寄到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成都师范学院(艺术楼103A室),收件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28-66772156。请在9月10日12日期间用顺丰快递寄出,其他快递无法接收。
注:以上材料均由各办学单位统一提交。
六、咨询方式
成教办联系人:林老师
成教办咨询电话:028-66772156
成教办办公邮箱:jjy66772156@cdnu.edu.cn
附件:
6:成都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docx
9:成都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论文(设计)封面.docx
10:成都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表.docx
11:成都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进程表.docx
12:成都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决议.docx
成都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7月18日